(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在当地法律援助的帮助下,31名打寒假工的大学生追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原来,四川某大学在校学生吉姓同学于2021年1月22日与四川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校园经理合作协议》《四川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工委托书》,建立代理招聘的委托合同关系。
此后,吉姓同学按协议约定,将同校31名同学推荐到该公司。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该公司将31名同学先后安排到重庆多家公司做寒假工。工作结束后,经结算后确认,截止到2021年4月11日,四川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尚欠31名大学生劳动报酬达14万元未及时支付。
多次协商无果后,吉姓同学到自贡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市法援中心当场受理并指派四川崇理律师事务所范明星和洪伟两位律师全力办案。
受理案件后,援助律师多次分析案情,先以吉姓同学为原告,将四川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经审理,2021年9月24日,该法院作出判决:公司支付31名大学生劳动报酬14万元,并于同年10月10日生效。
判决生效后,公司仍未履行判决。于是,吉姓同学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期间,当事双方于2021年12月2日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共欠申请执行人141510元,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辆轿车做还款担保,被执行人2022年3月20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35000元,被执行人2022年6月20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35000元,被执行人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尾款。
办案期间,在援助律师调解下,吉姓同学与31名大学生签订了调解协议:待吉姓同学收到该案执行款后,吉姓同学应在3日内转付每名大学生各自的劳动报酬。据悉,目前案款已执行到位,各位大学生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案件点评:
谈起此次维权,法律援助律师表示,受援人利益无小事,本案涉及群体性、在校大学生、劳动报酬等敏感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经济损失、减轻当事人思想包袱,在办案过程中自贡市援助中心与办案律师、法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一方面及时与受援人沟通,倾听其想法、了解其动态,化解负面情绪,树立起依法维权信念;另一方面认真履行职责,调查、搜集案件资料,研究分析案情,寻找案件关键环节和突破口,通过诉讼、执行、律师调解等援助工作,让整个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既维护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起到了以案普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实效。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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