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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美乔)端午临近,为切实防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端午安康,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选购粽子等端午节令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后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选购预包装粽子时要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漏气或涨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选购散装粽子时要选择粽叶颜色正常、粽体紧实且新鲜无异味的粽子。如需网购粽子,要选择正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高的网店,收货时要注意查验产品质量。
自制粽子或在家制备餐食时,要选用新鲜卫生的食材,并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工制作用的餐具、砧板、容器要充分清洗或消毒。
按需购买、及时食用新鲜粽子,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再次食用时须彻底加热。预包装粽子和其他节令食品,要按照标签标示的食用方法和贮藏方法进行加工制作和保存。
粽子以糯米为主要原料,糯米不易消化且升糖指数较高,因此老人、儿童、糖尿病患者和肠胃功能较弱的人群一定要控制食用量,普通人群也不宜过量食用,以免加重胃肠负担。
食用粽子时,最好搭配一些蔬菜、水果、汤羹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
该局建议,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干净卫生、设施完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尽量不要选择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从业人员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是否烧熟煮透。如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食品报》(2023年06月15日06版)
(责编:朱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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